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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rvice Unavailable 更新时间:2010-9-22 7:58:34 据统计,今年上半年,全国发生的地质灾害数量为去年同期的近10倍,但灾害损失补偿仍以财政救济为主,因政府财力有限,损失补偿仅停留在“低层次”、“小范围”的水平之上,灾害损失补偿机制相对单一。另外,在洪涝灾害中遭遇重大损失的农业保险,源于自身风险的不确定性,很多农作物品种尚未启动保险机制。 记者方华从南方暴雨到玉树地震,从舟曲泥石流到南北方洪涝灾害,进而是终结国内民航69个月安全飞行纪录的伊春空难,这些非常态的重大灾难,自今年以来频频暴发,“调查前置”、“先行赔付”、“跨省联动”等一系列非常态的理赔措施,随之在保险业应对巨灾的理赔过程中,成为了一种常态。 这颠覆了传统的理赔模式,以现实的样本一次次发出警示:当巨灾来临后,以“快速理赔”为显著特征的保险手段,其潜在的社会管理职能,位居其首,但从长远来看,保险本义上的经济补偿职能,并未在巨灾之后发挥应有的作用。 “无从下手”的查勘定损 “目前舟曲县的报案,主要是电力企业及小型水电站的财产险损失,其他企业并未投保,家财险数量较少,原因是甘南自治州保险覆盖面并不高,保险深度较低,去年舟曲县由人保财险承保的财产险保费仅在200多万元。” 中国人保财险甘肃分公司理赔部副总经理杨国亮向记者坦言,像舟曲泥石流这种大规模的自然灾害,即使身为当地历史最悠久的财产险公司,仍然是第一次经历。 据不完全统计,截至9月21日,甘肃人保财险车损险报案有61笔,家财险数量较少,报案户数不到10户,且出险的电力企业,其财产险由甘南自治州统一承保。 “这次电力系统的财产损失,暴露出泥石流一项不同寻常的灾害特征,即泥石流所到之处,承保标的物被全部冲毁,不复存在,查勘定损根本无从下手。”杨国亮对记者称,兼之后期形成的堰塞湖,导致很多投保资料一并损毁,被保险人根本无法提供详细的投保信息。 据悉,此次泥石流灾后理赔过程中,因受灾现场几乎被夷为平地,无法评估具体的受损情况,最终在定损过程中,只能由知情人判断并推断原有的电缆走向,投保企业与保险人双方经协商认可后达成理赔意向。 “在地震灾害中,还可以见到承保标的物的残骸,但泥石流灾害,是让标的物完全消失。”杨国亮称,通过舟曲泥石流灾后理赔,今后在承保阶段,不论标的物如何庞杂,诸如线路的走向和图示等等清单,都需要在承保阶段向被保险人和经纪人索取,而不能仅限于一个大概的清单。 “时效性”备受牵制“泥石流本身造成的财产损失并不大,但泥石流过后形成的堰塞湖,湖内淤泥最深处超过1米,车库及路边停放的车辆因泥水入车,受损严重,加上在淤泥中浸泡20多天,发动机和变速箱中的淤泥清洗难度很大。”杨国亮介绍,从财产险角度看,这不像南方的“水浸车”赔案,打开之后水流干即可,车辆被泥石流形成的堰塞湖淹没,和仅仅被水淹没,受损程度完全不同。 今年6月中旬以来,沦为“暴雨中心”的江西省,遭受有气象记录以来同期最强暴雨的袭击,部分地区发生严重洪涝灾害,造成全省承保标的不同程度受损。根据江西保监局要求,当地各保险公司重点针对政策性农业保险、企财险、机动车保险等开展理赔定损工作。 “但由于受损标的接踵而至,水浸车案件复杂多样,查勘定损难度重重,导致理赔效率受到牵制。”江西保监局相关负责人称,因灾情导致道路崎岖和交通中断,受损标的较为分散,加之保险公司理赔人力有限,影响了救灾效率。 采访中获悉,除灾害自身造成的破坏程度外,巨灾导致很多保险事故的调查工作,必须依赖于关联职能部门,但由于缺乏相关规定和工作程序,既出现部分职能部门随意开具结论性证明的情况,也出现职能部门之间因信息沟通不畅导致理赔延误的现象。 “为提高理赔时效,一些公司根据总公司规定,迅速制定了汽车清洗费用标准、家财险定损标准、农村电网查勘定损标准,统一流程,统一标准,统一理赔时限,严禁出现因洪涝灾害放松理赔标准,诱导‘搭汛理赔’的行为。”江西保监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称,制定全行业的理赔定损标准,有助于克服技术壁垒、信息不对称等问题,解决各地赔付标准不一的问题,并且各保险公司也按照就近、便利、资源共享的原则,互为代查勘,统一调配理赔人员、查勘车辆等理赔资源,尽力缓解人力、资源紧缺的矛盾。 巨灾保险“供给不足” 来自江西保监局的统计数据显示,截至8月10日,江西省累计受理水灾报案7995件,报损金额达59235.87万元,估损金额34515.98万元,截至8月15日,累计赔付5983.35万元,但与江西省此次灾害502亿元的直接经济损失相比,另据统计,今年上半年,全国发生的地质灾害数量为去年同期的近10倍,但灾害损失补偿仍以财政救济为主,因政府财力有限,损失补偿仅停留在“低层次”、“小范围”的水平之上,灾害损失补偿机制相对单一。 数据显示,此次遭受洪灾的福建省,因全省实施了农房统保,农房赔款在此次暴雨洪涝灾害中达到4382万元。 相比之下,同在洪涝灾害中遭遇重大损失的农业保险,源于自身风险的不确定性,很多农作物品种尚未启动保险机制;诸多省份尚未启动农房保险,大量农村住房在此次暴雨洪涝灾害中损毁严重,由于未纳入政策性保险范围而无法获得保险赔偿。 “农业保险具有双重正外部效应、道德风险严重、赔付率高等特点,直接导致巨灾保险的供给不足。”江西保监局相关负责人称,将农业险等同于巨灾险,对农业保险全面实行政策性模式,势必加重政府财政负担,这将影响到政策的持续性,农业保险仍然存在一定程度的商业属性,如一般性的农业保险,保险责任较窄,损失概率小,赔付率低、具有较高的盈利可能性,可以实行商业化运作,无需套用政策性的统一模式。 在业内看来,目前仅有中国人保等少数保险公司开展灾后农业保险,巨灾造成的重大损失势必会对一两家公司构成沉重负担,由此,如何推进巨灾险的商业化运营,以及启用证券化的手段转移风险,成为多方共建巨灾风险管理机制这一历史性难题中的新焦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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