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FLP试点在即跨境FOF或担纲主力
QFLP试点在即跨境FOF或担纲主力 更新时间:2010-8-20 0:01:11 QFLP将通过对境外机构投资者的资格审批和对其外汇资金的监管程序,将境外资本兑换为人民币资金,投资于国内PE以及VC市场。 上海市金融办主任方星海近日表示,业界传闻已久的QFLP制度有望于年内启动试点,并称试点方案仍有待国家外汇局和商务部等部门审批。 事实上,QFLP的构想脱胎于现有的QFII,如施行方案可有效解决结汇、被投企业性质以及税收等问题,对于解决国内LP资源紧缺、人民币基金募投规模偏小的困局无疑是一大利好。与此前批准的中外合伙制PE方案相比,QFLP或将更加有利于境内外主体的决策和分工,并将催生连接境内外的FOF的形成。
或可享国民待遇
QFLP将通过对境外机构投资者的资格审批和对其外汇资金的监管程序,将境外资本兑换为人民币资金,投资于国内PE以及VC市场。这项措施将与今年3月1日正式实施的《外国企业或者个人在中国境内设立合伙企业管理办法》相辅相成,为外资LP提供更加多元化的选择。
据证券时报记者了解,试点方案已明确:获批QFLP设立的人民币基金可享受本土基金待遇,但外资出资规模存在50%上限,且在募投项目方面仍然受到限制。而目前,中外合伙制PE仍然面临无法享受“国民待遇”的掣肘,在外币结汇和产业投资限制方面仍存障碍,QFLP则有望通过为外资开辟“绿色通道”来实现对上述问题的突破。此外,与中外合伙制PE相比,QFLP在简化项目审批流程、提高投资效率方面也有进步。
有利跨境FOF出现
现阶段,我国人民币基金LP主要是政府财政、社保基金和民营资本。相对于国外成熟LP,国内LP在资源和经验方面均显匮乏,但是最大的短板,还在于托管机制。
在专业化管理和代理机制方面,QFLP将有利于外资LP和本土GP“各司其职”局面的形成。有国内创投人士认为,国内直投的产业链远未形成,LP对GP了解甚少。在现有的人民币基金管理模式中,LP在投资决策方面涉及太多,而作为基金管理人的GP缺乏投资决策的独立性。
“QFLP将催生专业的跨境FOF成为主流,”该创投人士表示,“目前在境内外同时设立分支的金融机构可考虑首先涉足这一领域,他们可承担起解决外资LP对本土GP信息收集难、对国内情况欠缺了解的问题,同时也为本土GP提供稳定、可靠的资金来源。”
“FOF真正的价值,是可以在国内2500家VC/PE当中挑出25%最优秀的,确保为LP带来最好的回报。”璞玉投资的创始人及主管合伙人张征表示,“老牌GP和新兴GP的比例、各个不同行业的比例、不同投资阶段的比例、做投资地域的配置比例、投资阶段的比例,都需要FOF管理人做非常多的组合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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