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关于主城区开展喷洒消毒作业的通告
为打好我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控制疫情传播,按照泸州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工作部署,泸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决定于2020年2月12日至2020年2月13日,对主城区主干道及周边公共区域进行喷洒消毒作业,现将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喷洒消毒时间
2020年2月12日22:00 — 24:00
2020年2月13日22:00 — 24:00
二、喷洒消毒范围
主城区主、次干道(包含人行道、人行天桥),广场及周边区域。
三、消毒药剂
采用低浓度次氯酸钠消毒液。
四、注意事项
(一)本次喷洒消毒采用夜间作业,请广大市民在作业时段尽量避免外出,并提前关闭门窗。
(二)本次喷洒的消毒剂为低浓度次氯酸钠消毒液,喷洒后会产生少量轻微刺激性气味,但很快会消散,请广大市民不用担心。
泸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20年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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