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商业银行核心资本充足率的问题并不复杂,但是又很多的朋友都不太了解我国商业银行核心资本充足率,因此呢,今天小编就来为大家分享商业银行核心资本充足率的一些知识,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这个问题的分析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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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核心资本充足率与资本充足率有什么区别为什么要研究商业银行的资本充足率与银行稳健经营关系核心资本充足率监管要求资本充足率要求银行核心资本充足率与资本充足率有什么区别二者定义不同,核心资本充足率,是指商业银行持有的符合本办法规定的核心资本与风险加权资产之间的比率。资本充足率,是指商业银行持有的符合本办法规定的资本与风险加权资产之间的比率。
为什么要研究商业银行的资本充足率与银行稳健经营关系资本充足率是衡量商业银行经营安全性和稳健性的重要指标,资本充足率监管正逐渐发展成为银行监管的核心。
借鉴Jacques和Nigro的研究方法,对我国14家上市银行的资本充足率水平进行实证分析,结果表明:商业银行的资本充足率呈现先增加后减少的趋势,现阶段对资本充足率的监管尚不能有效实现银行资本充足率水平的提高和不良贷款率的下降。
次贷危机的引爆充分暴露了杠杆比率过高的金融机构的经营风险,对资本充足监管有效性的分析也显得更加重要。
目前,我国银行资本充足水平达标并不是来自外部资本市场和银行绩效的提升,而是监管上级的压力。
在对我国14家上市银行2005—2009年的混合数据回归分析后发现,和国际著名的银行不同,我国上市银行资本充足监管有效性并不明显。
目前,要提高资本充足监管的有效性则是亟待解决的问题。
核心资本充足率监管要求一、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监管要求包括最低资本要求、储备资本和逆周期资本要求、系统重要性银行附加资本要求以及第二支柱资本要求。
二、商业银行各级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如下最低要求: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5%、一级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6%、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8%。
三、商业银行应当在最低资本要求的基础上计提储备资本。储备资本要求为风险加权资产的2.5%,由核心一级资本来满足。
特定情况下,商业银行应当在最低资本要求和储备资本要求之上计提逆周期资本。逆周期资本要求为风险加权资产的0-2.5%,由核心一级资本来满足。逆周期资本的计提与运用规则另行规定。
四、除本办法第二十三条和第二十四条规定的最低资本要求、储备资本和逆周期资本要求外,系统重要性银行还应当计提附加资本。
国内系统重要性银行附加资本要求为风险加权资产的1%,由核心一级资本满足。国内系统重要性银行的认定标准另行规定。若国内银行被认定为全球系统重要性银行,所适用的附加资本要求不得低于巴塞尔委员会的统一规定。
五、除本办法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和第二十五条规定的资本要求以外,银监会有权在第二支柱框架下提出更审慎的资本要求,确保资本充分覆盖风险,包括根据风险判断,针对部分资产组合提出的特定资本要求以及根据监督检查结果,针对单家银行提出的特定资本要求。
六、除上述资本充足率监管要求外,商业银行还应当满足杠杆率监管要求。杠杆率的计算规则和监管要求另行规定。
资本充足率要求视具体情况而定。资本充足率是衡量银行稳定性的重要指标,它反映了银行在面对风险时的承受能力。不同国家和地区对资本充足率的要求也不同,一般来说,它的要求越高,代表着该国或地区对银行的监管更加严格,金融体系更加稳健。例如,在中国,监管部门要求商业银行符合最低资本充足率8%、风险缓冲资本率10.5%、综合缓冲资本率11.5%等要求。而在欧洲,不同银行根据不同的风险类别而定,一般在10%以上。同时,随着金融市场的不断变化,监管部门对资本充足率的要求也在不断调整,以适应市场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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