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家银行及华夏基金共商“并购债”融资工具难题
15家银行及华夏基金共商“并购债”融资工具难题 更新时间:2010-7-15 0:07:58 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酝酿已久的并购重组债务融资工具,正积极寻求落地良机。
7月9日,15家银行间市场主承销商及华夏基金、北京农商行等机构投资者前往交易商协会,参加由协会副秘书长杨农主持的“促进企业兼并重组和民间投资健康发展座谈会”。座谈焦点便是有关并购重组债务融资工具推出可能性及技术难题。
实际上,交易商协会并非首次提出“并购债”概念。中信证券人士透露,早在2009年交易商协会就已研究推出并购票据的可能性;而此次重提推出“并购债”,契机源于6月30日刚刚结束的国务院常务会议。
此次国务院常务会议主题之一便是“研究部署促进企业兼并重组”,并明确提出“充分发挥资本市场推动企业重组的作用”。
推出并购债不过是交易商协会酝酿中的多种创新融资工具之一,与此相关的推出债务融资工具私募发行方式等议题,业已提上日程。
然而,酝酿中的并购重组债务融资工具,在具体发行方式、资金用途、信息披露、投资者保护等方面存在的诸多难题亦有待破解。
对于是依托现有债券市场框架进行一定修订补充,还是“另起炉灶”成立专项并购债券融资工具,一位参与讨论的银行人士表示,“目前业界尚未形成一致认识。”
破题背景
并购债券融资工具破题,与近年来中国企业走向海外的战略相配合,更与国内经济结构调整、产业升级密切相关。
据汤普森路透统计,2010年上半年,涉及到中国企业并购交易有1711笔,涉及并购总额为797.3亿美元。其中,中国企业间并购和中国企业赴海外并购两大块业务是主体,交易总额前者为402.5亿美元,后者为299.6亿美元。两者相加,占涉及到中国企业的并购交易总额88.1%。
“这些并购当中孕育很大的融资需求;然而,目前的难题是企业并购融资渠道相对单一。”工行金融市场部副总经理唐凌云表示。
目前,国内企业并购融资手段有限。对于上市公司来说,虽可通过资本市场融资解决融资需求,但资本市场有自身发行节奏安排,从融资便利性上并不能够完全满足需求;非上市公司的并购资金渠道就更为单一,主要为银行贷款。
2008年底,金融危机冲击之下,作为应对危机的主要信贷调整政策,银监会推出并购贷款指引,允许符合条件的商业银行开办并购贷款业务。不过,出于风险考量,银监会同时对开展业务的商业银行提出严格限制,诸如要求开展此项业务的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不低于10%,专项准备充足率不低于100%,一般准备不低于同期贷款余额的1%。
一位工行金融市场部人士表示,目前商业银行开展的并购贷款对贷款用途亦做了严格限定,基本用于以控制为目的的并购重组。
“但实际上并购重组涉及到的企业治理结构,最后并不一定是控股为目的。另外,担保方式上,若以股权质押的话,目前国内尚未统一的权威的登记机构,担保有效性在执行层面有很大的问题。”上述人士分析。
因此,尽快推出并购重组债务融资工具,正是交易商协会应尽之举。
2010年4月,交易商协会公开表示,下一步将继续大力推动制度创新和产品创新,研究推出债务融资工具私募发行方式,创新资产支持票据、并购债等高收益类债务融资工具。
而杨农的一番话,恰好表明交易商协会的雄心――“目前银行间市场投资人结构非常单一,基础产品也非常单一,产品系列远远没有形成,跟国际市场差距非常之大,跟党中央国务院要求相比,市场仍然需要大踏步发展。”
对于商业银行来说,参与并购债,除了可带来丰厚的财务顾问费用外,还可为其融资业务带来推动作用。前几年短期融资券推出时,亦曾被人看作“贷款替换工具”。
交通银行公司业务部人士坦言,“从事融资的业务比顾问业务需求更大,机会更大。商业银行希望融资作为出发点,带动相关顾问业务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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