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用一下你的银行卡
手指随便点一点
躺着就能赚大钱
快醒醒吧
天上掉馅饼
肯定有陷阱
“躺赚”不存在
“帮信”也犯罪!
近日,阜平、涞水、定兴、白沟网警破获多起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抓获八名犯罪嫌疑人。
一、阜平网警破获一起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件,抓获犯罪嫌疑人王某
王某在微信群看到做“兼职”广告,称一天200元,一星期可赚两万块钱,便主动和对方取得联系要求兼职,之后在嫌疑人诱导下携带自己银行卡前往广东省潮州市,将自己的银行卡、手机银行卡将所有物品移交给犯罪嫌疑人使用,王某获得8000元报酬,其名下银行卡涉案金额高达95万余元。
目前,王某涉嫌帮助网络信息犯罪活动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二、涞水网警连续破获三起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件,抓获犯罪嫌疑人杨某某、王某某、邓某
犯罪嫌疑人杨某某,在他人介绍了解到,出借银行卡帮助别人“倒账刷流水”可以获利,犯罪嫌疑人杨某某遂将自己的两张银行卡出借给了他人,被电信诈骗分子用于流转非法所得资金,涉案金额达60万元左右,杨某某获利一万两千元。
犯罪嫌疑人王某某,因想办理贷款,经朋友介绍,前往山东出借银行卡“刷流水”以办理贷款,犯罪嫌疑人王某某先后出借四张银行卡,并在刷流水的过程中为电信诈骗分子提供“刷脸验证”等帮助。
犯罪嫌疑人邓某,因着急用钱还信用卡,轻信网络上“日挣万元”的虚假信息,以每张银行卡3000元的价格出借给不法分子,用于“刷流水”,涉案金额达150万元左右。
三名犯罪嫌疑人对上述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三名犯罪嫌疑人因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均被涞水县公安局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仍在进一步侦办当中。
三、定兴网警破获两起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抓获犯罪嫌疑人杨某、孙某某、王某
犯罪嫌疑人孙某某与嫌疑人杨某为网友,与嫌疑人杨某聊天时得知对方需要钱。孙某认识从事刷银行卡流水人的违法犯罪分子并为杨某介绍认识。
孙某某、杨某先后用自己名下的银行卡为违法犯罪分子刷流水,其中杨某获利7100余元,孙某获利9000余元。
犯罪嫌疑人王某,在明知个人银行卡不能外借给他人的情况下仍将自己名下的银行卡交付他人使用,帮助对方转账47万余元。在完成转账后对方给予王某2000元好处费。
目前,孙某某、杨某、王某因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均被公安机关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仍在进一步侦办当中。
四、白沟网警成功破获一起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抓获犯罪嫌疑人覃某
犯罪嫌疑人覃某在明知个人银行卡不能外借给他人的情况下仍将自己名下的银行卡、手机卡交给他人使用,其名下银行卡涉案金额50余万元,覃某获利2040元。
目前,覃某因涉嫌帮助信息网络活动罪被公安机关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现已被刑事拘留。
网警提示:
买卖、租借“两卡”均属于违法行为,切勿将自己办理的手机卡、个人银行卡、对公账户及结算卡、以及微信、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平台账户买卖、租赁给犯罪分子,否则将面临信用惩戒、限制业务、严管账户、法律处分等四大惩戒。
广大群众要加强防范意识,避免被犯罪分子利用。如果有不用的银行卡、手机卡、社交网络账户,要及时注销,以免给不法分子可乘之机。一旦发现自己的相关账户信息涉嫌实施违法犯罪行为,要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举报。
保定网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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