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金融函〔2022〕209号
广州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关于广州市
华佑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变更
股东股权等事项的批复
越秀区金融工作局:
越金融〔2022〕113、117号文收悉。根据《关于印发〈广东省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粤金融〔2009〕10号)和《关于〈广东省人民政府2012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事项第一批目录〉中融资担保公司小额贷款公司有关事项贯彻意见的通知》(粤金〔2012〕71号)的规定,经核,批准广州市华佑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佑小贷)股东股权、公司章程、高级管理人员、住所变更如下:
一、同意马运斗持有的华佑小贷10%股权、安桓求持有的华佑小贷9.5%股权、林伟锋持有的华佑小贷9.5%股权、张镜添持有的华佑小贷4.25%股权转让给广州市番禺区友利玩具有限公司,其他股东股权比例不变,并相应变更公司章程;
二、同意公司章程中约定法定代表人由董事长担任变更为由总经理担任;
三、同意免去李汝庆董事长、董事、总经理、法定代表人职务,同意任命刘欢担任董事长、董事职务,同意任命李晓芳担任总经理、法定代表人职务;
四、同意免去林伟锋、安桓求、陈渭珍董事职务,同意任命蔡婉芬、曹月凤、商小静担任董事职务;
五、同意免去禹冠东监事长、监事职务,同意任命陈楚周担任监事长、监事职务;
六、同意免去陈磁香监事职务,同意任命王晓艳担任监事职务;
七、同意住所由“广州市越秀区解放南路39号3214房”变更为“广州市越秀区解放南路39号3618单元”,并相应变更公司章程。
广州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2022年8月24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广州市华佑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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