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内上市公司及当事人收到104份罚单财务造假成监管重点
《证券日报》记者根据顶尖财经Choice数据统计,截至6月9日,今年以来上市公司及相关当事人共收到了证监会、地方证监局、交易所开出的104份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市场禁入决定书,内容涉及财务造假、信息披露违规等。
今年以来,监管部门多次强调严打上市公司财务造假等违法违规行为。例如,5月4日,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召开会议强调,必须坚决维护投资者利益、严肃市场纪律,对资本市场造假行为“零容忍”。要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完善信息披露制度,坚决打击财务造假、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违法违规行为,对造假的上市公司、中介机构和个人坚决彻查,严肃处理。
证监会近期也多次表态,重拳打击上市公司财务造假等恶性违法行为。5月15日,证监会党委书记、主席易会满在2020年“5・15全国投资者保护宣传日”活动上表示,财务造假、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恶性违法违规屡有发生,这不仅破坏市场生态,更重要的是影响投资者信心。对此,必须出重拳、用重典,坚决清除害群之马,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6月6日,中国证监会副主席阎庆民在参加中国上市公司协会2020年年会暨第二届理事会第十次会议时表示,上市公司取得巨大成绩的同时,财务造假、违规担保、资金占用、操纵股价等违法犯罪行为屡禁不止,出现了一些影响恶劣的典型案例,引起了市场广泛关注。其中,财务造假严重挑战信息披露制度的严肃性,严重毁坏市场诚信基础,严重破坏市场信心,严重损害投资者利益,是证券市场的“毒瘤”,必须坚决从严从重打击。
“上市公司财务造假等违法违规行为影响恶劣,有损市场形象、有损投资者利益,为肃清市场‘毒瘤’,需要加大查处力度,严惩违法犯罪行为。”巨丰投顾投资顾问总监郭一鸣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证监会大力度查处上市公司财务造假等违法违规行为,对于上市公司有较强的警示作用,也有利于肃清市场环境,推动上市公司质量提升和维护市场健康,更有利于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经济研究部副部长刘向东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要保持资本市场健康发展,需要建立规范的市场秩序,对财务造假等违法违规行为实施“零容忍”,否则会出现劣币驱逐良币的现象。因此要严格执法,加快完善资本市场制度,引导价值和理性投资。
近期,个别境外上市公司涉嫌财务造假也引起监管部门重视。对此,苏宁金融研究院高级研究员陶金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个别中国企业的财务和经营数据造假事件,对中国上市公司群体产生了负面影响。这也将促进监管能力提升和体系完善,矫正资本市场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中介机构是资本市场的“看门人”,在保荐质量、会计审计、合规审核、信用评级等方面发挥着专业把关的重要职责,这对于资本市场的诚信建设至关重要,也是保护投资者的重要一环。今年监管部门也针对一些会计师事务所、保荐机构等中介机构的违法违规行为做出处罚。
郭一鸣认为,当前,随着注册制改革的深入推进,新股发行价格主要通过市场化方式决定,对中介机构定价能力的考验加大。
“对中介机构的执法问责十分有必要,以免中介机构不履行正常职责,导致市场扭曲。”刘向东说。
对于资本市场的违法违规行为,应如何进一步加强监管?陶金建议,一方面加强监管力度,加大检查范围和频率,另一方面加大监管惩戒力度,对于相关行为给予更严厉的惩罚。
郭一鸣建议,首先,应继续强化监管体系以及执法体系,使监管体系和执法体系具体化;其次,加大相关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此外,建立健全违法违规举报制度、完善资本市场诚信建设体系等。
刘向东认为,对资本市场的违法违规行为既要提高惩罚力度,加强执法力度,同时还要进一步加强投资者教育工作,让独立董事、社会媒体、投资者等外部监督发挥更大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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