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12月起住房公积金停发第三套房贷款
南昌:12月起住房公积金停发第三套房贷款 更新时间:2010-12-3 7:45:13 南昌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和贷款利率等政策从12月起全面收紧,对于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将停止对其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据南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信息,12月起,南昌市将原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比例不低于20%的规定调整为:对借款人购买首套住房建筑面积在90 以下的,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不低于20%,套型建筑面积在90 以上的,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不低于30%;购买首套二手房的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不论面积大小均按不低于30%执行。对购买第二套房由原来按基准利率执行调整为按现行基准利率1.1倍执行。 南昌市规定房贷申请人的住房套数,将依据人民银行出具的个人征信报告所反映出的购房套数以及购房人个人书面诚信报告进行界定。相关文章:买房是一个疯狂的决定浙江嘉兴再现首付一成购房其余首付开发商垫付19个月以来南京楼市首现最大规模降价正邦科技关于控股子公司湖北沙洋正邦现代农业有限公司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南宁房价不跌反升多家开发商自掏腰包垫首付主动借款给购房者海南公积金贷款额度不得超过房款80%银江股份:量变使得质变公积金制度应照顾低收入群体利益房产新政下市场出现变局石家庄楼市遭遇“寒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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