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GDP修正调至9.2%
2009年GDP修正调至9.2% 更新时间:2011-1-12 8:38:51 商报讯国家统计局昨日发布公告,对2009年国内生产总值数据进行了修正,将该数据从增长9.1%提高至9.2%。
公告表示,国家统计局对2009年GDP数据进行了最终核实,核实结果为,2009年GDP现价总量为340903亿元,比初步核实数增加了396亿元,按不变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9.2%,比初步核实数提高0.1个百分点。
而这已是国家统计局第二次对GDP做出变更,其最初发布的2009年GDP数据为8.7%,中国社科院世界经济与政治研究所世界经济统计研究室副主任刘仕国表示,统计局变更数据在国际上是常态现象,变更的主要原因取决于是否有新的数据进入,以美国为例,经济数据发布后需修订5次甚至以上。据悉,经国务院批准,国内生产总值的核算要经过初步核算、初步核实和最终核实三个步骤。
作者:王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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