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烂尾楼断供不可取,不良资产处置老炮,老余教你三板斧。
最近有许多粉丝咨询老余,所购商品房烂尾2年,房贷在交,收入不稳定,想停供断贷有什么后果?怎么办?这是一个很有共性的事件,老余作为不良资产处置老炮,劝大伙不要冲动,要冷静,教大伙用你的法律打败开发商的法律,用你的魔法打败银行的魔法。
江西房产项目986位业主,因项目烂尾一年,决定停供断贷直至交付房产,银行因业主违约提起诉讼,要求立即偿还贷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及律师诉讼费用。全部业主不理解,自己是受害人,还要被银行起诉,杀绝!老余先给停贷业主讲讲这两个不同的法律逻辑:
·一、业主是借款主体,所购商品房只是抵押物,如果抵押物有折损或烂尾,银行要求业主增加抵押,或还上折损款项或提前还款是合规合法的;
·二、业主买房与开发商签订合同,银行只是资金提供方,开发商交不出房是业主与开发商的矛盾,与银行无关。如果这些行为合法合规,这个逻辑是成立的,但如果合法合规项目也不会烂尾,最中间各种寻租规模是空前的!
我们知道预售房的销售必须是开发商向相关机构申请预售房销售许可证,需经大量审批手续才能够进行,也就是说相关机构必须承担审核责任,如没有尽到审核责任,那相关机构必须承担后续所有责任!
·其次银行房贷资金并不是直接打给开发商,是由相关部门掌管;开发商建设一点给其打一点款,这样就能理解大部分烂尾楼是封顶状态,直到把楼全盖好,竣工、验收、交付,是建筑商垫资到封顶,剩下尾款才打全款。开发商挪用售房款堵不上窟窿,也就是说没有相关机构批准,银行没有办法打钱给开发商,建筑商停工烂尾)一旦项目烂尾,开发商一副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样子(如某大),因为这当中有太多的利益团体,分散的业主根本应付不了团结的利益团体!
老余的第一板斧是对银行资金监管不利的行为,提起信访、诉讼,要不是银行违规打钱给开发商,又怎么会出现烂尾?把锅甩到银行身上,银行把锅甩给谁不重要。当利益团体忙于甩锅时,业主的合法权益才能被维护。但请想停供断贷的业主,听完老余的第二板斧,再行断供不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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