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里巴巴的最大股东软银持有34.4%的股份,软银创始人兼首席执行官孙正义就一直是阿里巴巴董事会成员。但是阿里巴巴透露,目前持有34.4%的公司最大股东软银有权提名一位董事会成员,但是在没有获得马云和蔡崇信同意的情况下,不能否决任何来自阿里巴巴控股伙伴的董事提名。可是马云(持股比例8.9%)和蔡崇信(持股比例3.6%)在内,阿里巴巴目前有28名合伙人,他们有权提名董事会的大多数席位。这是为什么呢?
从上图可以看出日本软银持股占比34.4%,为最大股东,马云持股占比达8.9%,为最大个人股东。
怎么看这个也应该算软银控股了,是上面原因让马云能直接掌控阿里巴巴呢?
其实原因很简单,就是合伙人制度
合伙人公司是指由两个或两个以上合伙人拥有公司并分享公司利润的企业。合伙人为公司主人或股东。其主要特点是:合伙人享有企业经营所得并对经营亏损共同承担责任;可以由所有合伙人共同参与经营,也可以由部分合伙人经营,其他合伙人仅出资并自负盈亏;合伙人的组成规模可大可小。
也就是说,马云用合伙人制度让创始人控制公司的实际掌控权,即便公司股份被大量购入,外来人也不能左右公司(日本软银和美国雅虎一起控制着阿里巴巴近60%的股权,但是他们没有决定阿里巴巴走向的能力,只可以享受股份分红等收益。)。这样的制度当时在国内是不被认可的,无法在国内甚至香港上市。没办法只能到纳斯达克去上市。
在阿里上市时已经和软银雅虎达成协议了,他们只做财务投资,不干涉管理,其次,软银和雅各提一名人员进董事会,注意只能一名。至于其它人,马云和蔡崇信为永久合伙人,就是不用就一直在董事会,除非自己放弃,其它董事会成员从阿里合伙人中选出,如果软银和雅虎不同意那么从另外的合伙人在选出一个阿里和软银雅虎都同意的人选。关键是只能在三十六个合伙人中选出。(据前几天公布的消息现在阿里合伙人已达三十六人了)。
还有一个值得注意的地方,就是:上市的时候马云把阿里巴巴的核心业务支付宝剥离,归到蚂蚁金服。以便于蚂蚁做强后,能回购阿里巴巴的股份。
也许有的会问为什么软银雅虎握着大股份却放弃很多董事会的权利,这只能说他们,当时只想当个风投纯财务投资吧,可能也没想到马云搞得这么成功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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