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广州白云田心村项目为三旧改造项目,操作主体为广州市万锦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锦公司”)。为促进项目的开发,万锦公司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白云支行(以下简称“交行白云支行”)申请开立金额为人民币5.59亿的银行保函,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市万科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万科”)持有万锦公司100%股权,为万锦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广州万科董事会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有关担保事项。由于万锦公司的资产负债率超过70%,广州万科股东会也审议通过了有关担保事项。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广州市万锦房地产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9年9月14日
注册地址:广州市白云区西槎路471号501房
法定代表人:陆文军
注册资本:人民币壹仟万元整
公司股东:广州市万科房地产有限公司(持股100%)
经营范围:房地产业
万锦公司主要财务状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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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锦公司不存在为其他公司提供担保、抵押的情况以及诉讼事项。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万锦公司向交行白云支行申请人民币5.59亿元的银行保函,广州万科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为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两年。
四、董事会意见
广州万科为万锦公司向交行白云支行申请开立的人民币5.59亿保函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是为了加快广州白云田心村三旧改造项目的开发,保证项目的顺利推进。广州白云田心村项目目前进展顺利。万锦公司经营良好,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有关担保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等相关规定。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担保余额为人民币296.03亿元,占公司2016年末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比重为26.09%。其中,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其他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人民币269.74亿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联营公司及合营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人民币26.28亿元。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公司亦无逾期担保和涉及诉讼的担保。
特此公告。
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一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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