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科之争未见分晓,康达尔大战已是刀光剑影!-吴川联合企业家投资有限公司

万科之争未见分晓,康达尔大战已是刀光剑影!

胡文

没有人能想到,2015年中国商战大戏会爆发在岁末的深圳,发生在深商之间。更令人难以想象的是,跌宕起伏的商战还不止一单——不仅发生在万科与宝能之间,而且发生在康达尔与京基之间。前者因为王石以及万科的因素,已经成为公众关注的热点;后者尽管目前基本停留在资本圈内,但刀光剑影已经远胜前者,更涉及资本市场治理等根本问题——远非一个“野蛮人”可以形容。显然,围绕着收购与反收购,两者都将成为影响中国资本市场的经典案例。

康达尔VS京基:开打法律战

12月22日,康达尔发布公告称,该公司于 2015年12月18日收到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的《应诉通知书》,该院已受理林志、京基集团有限公司、王东河诉康达尔公司决议纠纷一案,案号为(2015)深罗法民二初字第8146号。

那么,三名原告到底要告康达尔什么呢?原来,京基称康达尔违反法律及公司章程规定,于2015年11月26日作出剥夺股东法定权利的董事会决议内容违法,请求法院判决决议内容无效。

而康达尔又是什么决议使得京基等要如此动作呢?其根源又在于康达尔董事会于12月1日做出了以下四项决定——

林志、京基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改正其违法行为前不得对其持有的公司股份行使表决权;

林志、京基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将其违法所得(即违法增持公司股票及减持该等股票所获的收益)上缴上市公司;

林志、京基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改正其违法行为,将合计持有的公司股票减持至合计持有比例5%以下;

确认林志、京基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具备收购上市公司的主体资格。

说得更明白一点,和万科一样,康达尔不仅不欢迎京基的对于康达尔的收购,而且认为其收购行为违法。

根据上述决议内容,康达尔将林志、京基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告上广东省高院,要求法院判决各被告按照前述诉讼请求第三项将原告减持股票所得收益归上市公司所有,暂按5亿元计。12月9日,康达尔收到广东高院送达的《案件受理通知书》,法院已受理康达尔诉林志、京基集团、王东河等人违法增持康达尔股票一案。对此,上海证券报报道称,这宣告康达尔及其控股股东深圳市华超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防守方与举牌的进攻方——林志、京基集团、王东河等人的争斗进一步白热化。

在万科与宝能还在进行舆论战之时,康达尔与京基的股权争夺战已经进入到了“法律战”。

“超级牛散”账户组围猎康达尔

围绕着康达尔股权的争夺,比此轮万科股权争夺更早。

自2013年9月始,林志以及陈木兰、林举周、谭帝土等共13个自然人账户(下称“账户组”),通过二级市场疯狂买入康达尔的股票。

根据深圳证监局2014年第6号《行政处罚决定书》以及林志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等相关资料显示,2013年10月10日,林志账户组合计持有康达尔股份比例首次超过5%,达到5.12%。2013年10月29日,林志账户组合计持有康达尔股份比例超过10%,达到10.39%。2013年12月11日,林志账户组合计持有康达尔股份比例超过15%,达到15.08%。

与此同时,深圳市吴川联合企业家投资有限公司和自然人罗豫西两个账户亦开始大举增持康尔达股票,截至2014年6月30日,这两个账户分别持有康达尔股份比例为1.94%和2.17%。

根据相关人士提供的证据显示,以上15个账户的实际控制人均指向了京基集团。以林志控制的账户“林举周”为例,其社保参保单位为深圳粤菜王府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系京基集团100%控股。此外,“谭帝土”亦与京基集团有关联,其所在单位为深圳市京基百纳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据悉,林志账户组以约6亿元资金成本购入超过15%康达尔股票时,林志名下只有深圳永乐置业发展有限公司一家公司(注册资本600万元),林志在遭深圳证监局立案稽查期间还注册了“东莞市永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和“东莞市鼎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两家公司,但注册资本均仅为100万元;而其余12人的个人情况经查证,均为京基集团旗下中低层员工,其收入水平与资产情况也证明,其既不具备出资能力也不具备融资持股能力。

饭店厨师大堂领班身价上亿?

在本次股权之争初期,“牛散”林志因为操纵其他12个自然人的股票账户,三次违规增持康达尔股票而受到深圳市证监局的处罚。康达尔称,而在历次的信息披露公告中,不管是林志个人还是林志与京基达成一致行动之后的联合体,都刻意回避这12个自然人股东的信息。

事实上,9月份以来,这12个股东名下的股份能不能算作京基与林志的一致行动中的一部分,一直是双方纷争的焦点。康达尔董事会方面认为,既然是一致行动的一部分,就应该签署一致行动协议,并依法披露行动人的信息。而对于这一看上去很简单的要求,京基及林志一方一直没有回应。

康达尔认为,京基及林志一方不愿意披露这12个人的信息,是有难言之隐,因为这12个人都是京基旗下企业的普通员工,主要以厨师、服务员为主,一旦披露这些真实信息,等于承认从一开始就在操纵整个事件。

据知情人透露,这12个人当中,至少有11个人是京基旗下粤菜王府、京基百纳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和京基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的员工。其社保都只缴交到了2015年9月份。当月的缴费数据表明,这11个人当中,有5个人当月的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为2030元。同时,当月养老保险缴费基数超过1万元的只有2人,其他4人的当月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分别为2523元、4000元、6000元和8500元。也就是说,12名月均收入只有几千元的员工,可以短时间内耗资近6亿元人民币,购买康达尔单只股票。

京基为何看中康达尔?

京基为何会看上康达尔?一般认为,这是看中了康达尔在深丰富的土地储备,而这正是京基短板。

相较其它遭遇举牌的上市公司,康达尔得知林志的存在和举牌还是通过证监部门的处罚决定书。2014年11月25日,深圳证监局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处罚决定书称,林志作为上述13个账户实际控制人,未依照《证券法》第八十六条的规定履行报告、通知及公告义务,构成违法,深圳证监局决定对林志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罚款60万元。

这其中,有一个细节:就在深圳证监局行政处罚决定书下发之后,林志于2014年12月4日发布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未披露任何有关与京基集团之间一致行动人关系。

由此,康达尔及其大股东华超集团这才发现了“举牌人”,而其持股比例已达到三次举牌的规模。但这还没完,到今年8月,林志(通过其控制的13个股票账户)持有康达尔股份已默默升至19.80%的比例;最后,在8月31日,林志、京基集团、王东河签署《一致行动人协议》,三方已经合计持有康达尔24.74%股份,第四次跨过举牌线,且距离第五次举牌仅一步之遥。

在此情况下,和万科如今的选择一样,只有停牌筹划重组,仓促应战的康达尔才能遏制林志等人继续增持,这是一个被动决定。今年9月8日,康达尔公告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12月8日,因拟置出资产中也有部分涉及交叉持股或股权诉讼等问题,康达尔终止了筹划重组并复牌。

尽管如此,截至目前为止,京基集团依旧未披露与林志账户组其他12人等账户的一致行动人关系。

北京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相关人士认为,鉴于京基集团的信批披露存在重大违规已构成证券市场失信行为,因此,京基集团的情况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相符,即“收购人最近3 年有严重的证券市场失信行为,不得收购上市公司”。

据悉,在面临持股比例达24.74%的“野蛮人”之时,股东大会大股东要回避表决,本次重组的前景本就难被看好。康达尔及其大股东又再次面临将如何应对举牌者的难题。这几乎也正是万科所面临的难题。

种种迹象表明,参与暗中围猎康达尔的,可能还不止林志、京基集团和王东河。在康达尔今年三季报中,第九大股东为深圳市吴川联合企业家投资有限公司,其持有康达尔1.94%股份。公开资料显示,该公司成立于2013年10月21日,注册资本为300万元,系吴川深圳商会旗下的投资平台,与京基同样存在关联关系。

在此情况下,康达尔选择了通过法律途径阻止京基收购的方式。这就是康达尔将京基等告上广东省高院的缘由。但京基同样也是有备而来,对康达尔进行了反诉。但在康达尔看来,京基此举缺乏法理依据,更像是拖延战术。

康达尔方面表示,从西藏旅游案件最终的判决看,康达尔有信心打赢这场法律战。此外,还将向证监部门反映情况,并要求重启对林志以及京基收购行动及其资金来源的调查,以正视听。

显然,这个案例比万科更为复杂,同样值得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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