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34 证券简称:万泽股份 公告编号:2021-02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根据有关规定,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是国内最具规模的十大会计师事务所之一,是国内首批获准从事H股上市审计资质的事务所,是财政部大型会计师事务所集团化发展试点事务所。公司认为,该事务所在审计中,能够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独立、客观、公正、如实地反映公司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切实履行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对本公司的2020年度财务审计及相关专项审计的费用为170万元。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作为本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与其签署相关协议并根据行业标准和公司审计工作的实际情况决定其报酬。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基本信息
1、机构信息
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2月9日成立(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101
首席合伙人:梁春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232人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注册会计师人数:1647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821人
2019年度业务总收入:199,035.34万元
2019年度审计业务收入:173,240.61万元
2019年度证券业务收入:73,425.81万元
2019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319
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建筑业
2019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总额:2.97亿元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46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2019年度年末数:266.73万元
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70,000万元
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无
4、诚信记录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22次、自律监管措施3次和纪律处分0次。44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22次和自律监管措施3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签字项目合伙人:李东坤,2000年开始执业,200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6年8月开始在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18年9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4家次。
签字注册会计师:康璐,注册会计师,2016年开始从事审计业务,2019年加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至今参与过多家企业改制上市审计、上市公司年度审计、清产核资等工作,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2019年10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家次。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王曙晖,合伙人,1994年开始从事审计业务,专注于企业资产重组、上市公司及央企审计业务,曾负责多家上市公司、央企及其他公司年度审计工作。2020年开始专职负责大华会计师事务所重大审计项目的质量复核工作,审核经验丰富,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
三、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审议程序
1、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审查,审计委员会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工作要求,因此提议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的审计机构,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证券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担任公司2020年度审计服务工作中,该会计师事务所坚持独立审计准则,保证了公司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较好地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公正、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我们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将《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业务从业资格,在2020年度的审计过程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完成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公允、客观地评价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第二次会议纪要;
3、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部分议案的独立意见;
5、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0534 证券简称:万泽股份 公告编号:2021-023
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向
相关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因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含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子公司)拟自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业务和与具有相应资质的金融公司合作进行融资业务,融资业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项目贷款、长期贷款、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贸易融资等,总额度不超过53亿元,具体如下:
上述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上述授信额度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授信额度内,办理具体的签署事项。
证券代码:000534 证券简称:万泽股份 公告编号:2021-024
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确定担保额度的公告
特别风险提示:
本次公司确定的担保额度存在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单位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的情况,但是担保对象为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担保金额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0%的情况,请投资者注意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因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含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业务和与具有相应资质的金融公司合作进行融资业务,并由本公司或子公司自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为上述融资业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担保、信用担保、资产抵押、质押等,担保额度不超过53亿元,担保对象为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子公司。担保额度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公司和下属子公司间进行调剂,相关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本次确定担保额度事项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担保额度内,办理具体的签署事项。
二、被担保人情况介绍
(一)深圳市万泽中南研究院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深圳市万泽中南研究院有限公司,是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市万泽航空材料研究有限公司(原名“深圳市万泽中南投资有限公司”)之控股子公司;成立日期:2014年6月9日;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福保街道保税区红柳道2号顺丰工业城厂房整栋1楼A区;法定代表人:林伟光;注册资本:10,997.8900万元;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电子产品的研发;国内贸易(不含专营、专卖、专控商品);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投资管理;投资咨询;金属材料及其构件的研制、测试及销售;新材料新工艺技术服务;商品批发贸易(许可证审批类商品除外);商品零售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货物进出口(专营专控商品除外);技术进出口;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服务。
2、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状况:
单位:元
3、股权结构:
4、经查询,深圳市万泽中南研究院有限公司未列入全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二)深圳市万泽精密铸造科技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深圳市万泽精密铸造科技有限公司,是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成立日期:2015年12月1日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圩镇社区福田路24号海岸环庆大厦8层05;法定代表人:林伟光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高温合金及其构件的设计、研发与销售;高温合金精密研发及销售。许可经营项目是:高温合金精密铸造、高温合金及其构件、高温合金的生产、高温合金的熔炼、制粉及锻造。
4、经查询,深圳市万泽精密铸造科技有限公司未列入全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三)上海万泽精密铸造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上海万泽精密铸造有限公司原名为上海泽燊精密机械有限公司,成立于2015年1月27日,于2015年7月13日办理了名称变更。注册地址:上海市奉贤区肖业路8弄5号、6号。法定代表人:毕天晓。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铸造机械制造;机械设备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金属制品销售;金属链条及其他金属制品制造;日用陶瓷制品制造;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4、经查询,上海万泽精密铸造有限公司未列入全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四)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万泽精密铸造科技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万泽精密铸造科技有限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成立日期: 2016年1月12日,住所: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鹅埠镇新园路东侧、深汕大道北侧B栋;法定代表人:毕天晓;注册资本:6000万元人民币;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高温合金及其构件的设计、研发、销售;高温合金精密研发、销售;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许可经营项目是:高温合金及其构件的生产;高温合金精密铸造、生产;高温合金的熔炼、制粉及锻造。(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4、经查询,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万泽精密铸造科技有限公司未列入全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五)内蒙古双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内蒙古双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直接及间接持有其100%股权);成立日期:1999年1月29日;注册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如意开发区腾飞路21号;法定代表人:林伟光;注册资本:6,892.3400万元人民币;公司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生产销售片剂、硬胶囊剂(阴道用);散剂药品; 一般经营项目:生物制品、化学药、化学原料药、中蒙药、保健食品、医疗器械的研究、开发及技术转让、咨询;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不含专营、专卖、专控商品)。
4、经查询,内蒙古双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未列入全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六)深圳市新万泽医药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深圳市新万泽医药有限公司,系内蒙古双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成立日期:2003年11月24日;注册地点: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圩镇社区福田路24号海岸环庆大厦8层01;法定代表人:陈岚;注册资本:1,100万元人民币;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国内贸易;市场营销策划;经营进出口业务;经济信息咨询;商务信息咨询;市场营销策划;展览展示策划;从事广告业务;会务活动策划;企业管理咨询;数据信息服务;信息咨询;医学技术研究;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许可经营项目是:中成药、化学原料药、化学药制剂、抗生素制剂、生化药品、生物制品(除疫苗)、保健食品批发零售;预包装食品批发兼零售;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批发兼零售;二类普通诊察器械、物理治疗及康复设备、中医器具、医用卫生材料及敷料、手术室医疗器械、急救室医疗器械、诊疗室设备及器具、植入材料和植入性人工器官的批发;二类医疗器械的销售。
4、经查询,深圳市新万泽医药有限公司未列入全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七)珠海市万泽生物医药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珠海市万泽生物医药有限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成立日期:2020年02月24日;注册地点:珠海市高新区唐家湾镇软件园路1号会展中心1#八层2单元A15室;法定代表人:毕天晓;注册资本:4,000万元人民币;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经营范围:生物制品、化学药、化学原料药、中药材、中成药、中药饮片、医药中间体、基因工程产品、保健食品、医疗器械的研究、开发及技术转让、技术咨询;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4、经查询,珠海市万泽生物医药有限公司未列入全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担保为拟担保授权事项,相关担保协议尚未签署,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将由本公司及相关子公司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共同协商确定。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确定担保额度,是公司经营业务的需要,是根据公司和子公司经营目标及资金需求情况确定的,公司已建立健全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和严格的内部控制制度,并能够通过对子公司实施有效管理,控制相关风险。因此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额度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同意在本次确定担保额度事项。
五、累计对外担保及逾期担保情况
本次确定的担保额度为53亿元,占本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530.12%,不存在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况,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况。
特此公告。
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0534 证券简称:万泽股份 公告编号:2021-025
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
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及子公司与公司控股股东万泽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泽集团”)及其部分子公司之间存在销售商品、接受劳务等日常经营性交易。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公司对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预计,预计公司2021年度与万泽集团及其部分子公司之间发生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1,037.53万元。
经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关联董事黄振光先生、毕天晓先生、陈岚女士对此议案进行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深圳市泽树医药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陈岚;注册资本:700万元人民币;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园岭街道华林社区八卦路23号八卦岭工业区515栋302;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自有物业租赁;企业营销策划;网上贸易;经营进出口业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保健按摩、足浴保健,国内贸易(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的批发;滋补保健类中药材,农副产品,保健用品,日用品,电子产品,化妆品,消毒、卫生用品,初级农产品,消杀产品的批发。,许可经营项目是:中药材,中药饮片,中成药,化学药制剂,抗生素原料药,抗生素制剂,生化药品、肽类激素、蛋白同化制剂的批发;预包装食品批发,特殊食品销售(保健食品销售、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销售、特殊医学用途食品销售)批发;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批发;医用光学器具、仪器及内窥镜设备(软性、硬性(透气性)角膜接触镜(俗称隐形眼镜)及其护理用液类),注射穿刺器械;Ⅱ类普通诊察器械,物理治疗及康复设备,中医器具,医用卫生材料及敷料,手术室、急救室、诊疗室设备及器具,植入材料和人工器官等所有医疗器械的批发;农产品的批发;互联网信息技术开发和服务。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深圳市泽树医药有限公司的总资产11,104.06万元、净资产634.21万元;2020年1-12月实现营业收入12,929.60万元、净利润-1.89万元。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深圳市泽树医药有限公司系本公司控股股东万泽集团的控股子公司,万泽集团持有其90.91%的股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的规定,深圳市泽树医药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深圳市泽树医药有限公司经营正常、发展良好,具备履约能力。
4、经查询,深圳市泽树医药有限公司未列入全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二)万泽集团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林伟光;注册资本:68,100万元人民币;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圩镇社区福田路24号海岸环庆大厦10层01;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国内贸易(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信息咨询(不含限制项目);企业形象策划;物业管理;小区园林绿化(不含市规划区内项目绿化);建材购销;珠宝首饰、工艺品的设计及销售;房屋租赁,许可经营项目是:开办民办教育机构
截至2020年9月30日,万泽集团的总资产717,712.86万元、净资产267,348.31万元;2020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67,078.97万元、净利润947.19万元。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万泽集团系本公司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的规定,万泽集团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万泽集团经营正常、发展良好,具备履约能力。
4、经查询,万泽集团未列入全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三)深圳万泽碧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胡运雄;注册资本:5,200万元人民币;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圩镇社区福田路24号海岸环庆大厦10层04;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从事福田区D96-017地块的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深圳万泽碧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总资产28,802.15万元、净资产26,308.18万元;2020年1-12月实现营业收入462.77万元、净利润-189.02万元。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深圳万泽碧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系本公司控股股东万泽集团的控股子公司,万泽集团持有其50.67%的股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的规定,深圳万泽碧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深圳万泽碧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经营正常、发展良好,具备履约能力。
4、经查询,深圳万泽碧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未列入全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四)深圳市万泽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李旭升;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东晓路泰和花园一栋一层;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物业管理;园林绿化工程;机电设备上门维修;家政服务;建筑工程施工;装修工程;房地产经纪;礼仪服务;信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火车票、飞机票代售;代收干洗衣物;计算机和辅助设备、通讯设备、办公设备、家用电器上门维修;健身;提供棋牌服务;为酒店提供管理;国内贸易。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除外。许可经营项目是:游泳池管理。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深圳万泽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的总资产3,715.96万元、净资产-188.10万元;2020年1-12月实现营业收入3,670.39万元、净利润92.00万元。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深圳万泽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系本公司控股股东万泽集团的下属子公司,万泽集团直接持有其80%的股权、通过深圳万泽碧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有其20%股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的规定,深圳万泽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深圳万泽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经营正常、发展良好,具备履约能力。
4、经查询,深圳万泽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未列入全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1、销售产品:公司及子公司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根据市场公允价格定价。
2、接受劳务:公司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根据市场公允价格定价。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将根据日常经营性交易的需要,适时与关联方签署有关关联交易的合同或协议。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向关联方销售产品、商品,接受关联方提供的劳务等交易,有助于公司更好的进行日常经营活动,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上述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者被其控制)。
五、独立董事意见
(一)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根据2021年度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对与关联企业拟进行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预计,交易遵循了公平、合法的原则,定价公允、合理,有利于公司的整体经济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将《关于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
(二)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公司在2021年度将与关联企业进行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有利于公司的整体经济利益;交易遵循了公平、合法的原则,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为此类交易对关联方产生依赖或被控制。相关议案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此议案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董事会会议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同意公司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部分议案的独立意见。
证券代码:000534 证券简称:万泽股份 公告编号:2021-026
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2018年12月7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公司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2018年修订并发布的新租赁准则。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公司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4、变更日期
根据财政部规定的时间,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新租赁准则修订的主要内容有:完善了租赁的定义,增加了租赁识别、合并等内容;取消承租人经营租赁和融资租赁的分类,要求对所有租赁(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改进承租人后续计量,增加选择权重估和租赁变更情形下的会计处理;丰富出租人披露内容,为报表使用者提供更多有用信息。
对于过渡期政策的采用,新租赁准则允许采用两种方法:第一种是允许企业采用追溯调整;第二种是根据首次执行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该准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同时,第二种方法提供了多项简化处理安排。
结合新租赁准则的规定,公司于2021年1月1日开始执行新租赁准则,在该准则过渡期政策上采用上述的第二种方法,并采用简化处理。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对之前及当期公司资产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不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号)的相关要求进行的调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执行变更后会计政策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按照财政部2018年12月7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号)的规定和要求,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六、监事会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财政部2018年12月7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号)的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七、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部分议案的独立意见。
证券代码:000534 证券简称:万泽股份 公告编号:2021-021
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494,963,09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6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营业务为微生态制剂、高温合金及其制品的研发、生产及销售。
(一)微生态制剂业务
我国微生态制剂行业市场参与者较少、集中度较高,目前没有明显的市场垄断者。报告期内,新冠疫情对医药行业产生了较大影响,临床市场受疫情影响呈负增长、线上线下零售市场逆势增长,而微生态行业也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国内外医药企业纷纷通过并购、合作等形式进入微生态行业,市场竞争逐步加剧。
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内蒙双奇的主要产品为双歧杆菌乳杆菌三联活菌片(商品名称:“金双歧”)和阴道用乳杆菌活菌胶囊(商品名称:“定君生”),都是由人体原籍菌组成的微生态活菌制品,在细分领域内具有较高的市场知名度和市场占有率。其中:“金双歧”是目前少数临床和OTC双跨的微生态制剂之一,主要用于治疗肠道菌群失调引起的腹泻及便秘,是用于消化、儿科、老年科等的全科预防治疗用药,在报告期内“金双歧”实现了等级医院全覆盖、全国省份全覆盖,在等级医院市场销量已成为品类第一,同时加大力度进军零售市场,据南方经济研究所米内网数据显示,“金双歧”在微生态制剂零售市场位列第四名;“定君生”则是国内首创的妇科生殖道用微生态新药,在除海南、青海、西藏外的国内其他省份均有覆盖,正在加速抢占发展黄金期。
(二)高温合金业务
目前,全球范围内能够生产航空航天高温合金材料的企业不超过50家,整个行业具有明显的寡头垄断特征。国内航空发动机、燃气轮机等市场对高端高温合金需求巨大,且高温合金产品具有很高的技术门槛和准入条件,供给缺口明显。
公司致力于研发、生产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国际竞争力的精密铸造叶片(即高效气冷涡轮叶片)、粉末冶金盘件、高温合金母合金及合金粉末。(1)已建立超高纯度高温合金熔炼核心技术体系,主要生产镍基高温母合金;该产品主要作为母材应用于镍基高温合金材料及构件的生产中,如粉末冶金制粉、高温合金铸造等;(2)已建立超高纯度粉末冶金制粉核心技术体系,主要是将镍基高温母合金进行液态金属雾化,来完成高温合金粉末的制备,高温合金粉末主要用于制造发动机的涡轮盘、压气机盘、鼓筒轴、封严盘、封严环、导风轮以及涡轮盘高压挡板等高温承力转动部件;(3)已掌握精密铸造叶片核心技术,并成功使用自主研发的镍基高温母合金试制出高质量等轴、定向及单晶叶片,相关高温合金叶片可应用于航空发动机、燃气轮机或汽车增压器涡轮中;(4)已掌握高温合金粉末涡轮盘件和篦齿盘件制备的关键工艺及参数控制技术,成功研制并交付了一批二代高温合金粉末盘件,目前已完成装机长试考核。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时,将支付的汕头“三旧改造”项目合作款52,350,000.00 元分类为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年报经审计确认分类为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2020年,新冠疫情全球肆虐,全球经济受到严重打击,中国经济也从单循环规模高速增长逐步进入到“双循环”、有质量的、中低速成长阶段。在此背景下,公司坚持战略引领,积极抓住机遇,不惧挑战,基本完成年初制定的工作目标和经营任务。
报告期内,内蒙双奇合理安排各项工作,克服了疫情对采购、运输、人员等带来地各种困难,提前复工复产,全年生产平稳,较好地满足了市场供应。在国内防控新冠肺炎疫情的过程中,肠道微生态制剂被写入抗疫诊疗规范,湖南省药学会、浙江省药学会、广东省药事管理质控中心、华中科技大学附属同济医院等多个机构及医院单位相继提出使用“金双歧”抗新冠肺炎;《中国医药工业信息中心抗新冠肺炎推荐诊疗方案药物信息平台》、《广东省防控物资供需平台》、《江苏华招网物资供需云平台》等各大疫情防控物资供需平台纷纷将“金双歧”纳入,供有需求的医疗机构及时采购;同时,“金双歧”进入全国各省级招标平台的抗新冠目录,在重庆、安徽、浙江等省级招标平台被直接标注为抗新冠用药。“金双歧”作为“肠道微生态调节剂”的疗效得到了广泛认可。报告期内,内蒙双奇持续开展益生菌研究基础平台建设工作、菌粉生产工艺优化研究工作、产品临床综合评价研究及稳定性研究以及新型微生态制剂的研制开发工作,通过菌种分离、纯化、筛选、鉴定等研究工作,获得新益生菌菌株11株,并进一步降低生产成本、提升产品品质,同时为公司新产品开发奠定坚实基础。截至2020年12月31日,内蒙双奇已累计申请发明专利13项,已获得授权专利7项,拥有注册商标42件。报告期内,为扩大现有两个产品的产能,并为构建益生菌新产品的生产能力做准备,公司启动了珠海产业化基地的筹建工作以及菌粉产能提升改造项目,并稳步推进。继续推进“1+N”(即国家级+各省市级)市场准入工作,推动“金双歧”、“定君生”两个产品进入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及各省市门慢门特药品目录,通过公司经营会议、专题培训、线上教育等多种渠道向全国各省市相关部门介绍有关工作,争取更多支持。报告期内,内蒙双奇与多家单位开展项目合作:与暨南大学合作,顺利完成金双歧和定君生的药品临床综合评价工作;与江南大学合作,开展活菌数提升攻关工作。疫情期间,内蒙双奇的营销模式向“互联网+管理”转型,组织了全国儿科微生态会议以及大量的线上线下学术会议、培训活动;完善了包括临床专家、药学专家、药物经济学家在内的专家网络建设;对原有营销组织架构进行了优化调整,提升专业化营销能力;利用信息化推动全国流向直采,推动精准化营销;在深圳市罗湖区打造全国首家微生态健康生活馆,邀请儿科、消化科等多学科的知名医师开展健康公益讲座,大力提升品牌影响力。报告期内,“金双歧”荣获国家药监局南方研究所米内网评选的“2020年‘中国药品·品牌榜’医院终端·最信赖的微生态制剂品牌”。另一方面,为扩充微生态制剂产品线,公司新设万泽生物公司,与益生菌科学领域的领导者美国杜邦公司合作,正在开展益生菌膳食补充剂项目。
报告期内,万泽中南研究院创新了“细粉+细晶粒”粉末盘件制备工艺,建立了新的行业工艺技术标准,实现重大工艺创新和突破。成功设计了第五代单晶高温合金,对第五代单晶高温合金的研发和技术储备取得关键进展。成功研发出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定向高温合金2种,其组织和综合性能优于地面燃气轮机用叶片材料GTD111,尤其是持久性能和拉伸性能。目前,万泽中南研究院正在与深圳意动航空科技有限公司合作,采用国产3D打印机开发打印工艺,尝试使用万泽中南研究院自主开发的适用于850℃工作温度的高温合金粉末打印微型燃气轮机叶片部件。同时,万泽中南研究院承接的双性能第三代粉末盘项目、两盘国产化项目、“创新链+产业链”融合专项项目等承接的国家、省、市级科研项目均在按计划稳步推进中。报告期内,万泽中南研究院顺利通过了深圳市新型研发机构验收、CNAS定期监督现场评审、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资质认证。截至2020年12月31日,万泽中南研究院已累计申请发明专利38项、实用新型专利28项、软件著作权4项,已获得授权40项,其中发明专利10项、实用新型专利26项、软件著作权4项;完成论文提交37篇,其中发表于SCI/EI为23篇,另有13篇已见刊或收录。
报告期内,上海万泽精密铸造国内业务的部分重要客户受疫情影响延迟下单交货,导致上海万泽精密铸造产销量延后。上海万泽精密铸造及时调整了产销方向,加速拓展美国、英国等出口业务,并实现产品出口发达国家。目前,上海万泽精密铸造的主要客户包括博马科技、Addqual、Wabtec运输、福鞍股份、上海电气、无锡透平以及上海和兰透平等国内外高温合金相关行业知名企业。上海万泽精密铸造还首次实现产品10万件级批产交付,打通了航空、燃机、汽车等市场。2020年1-12月,上海万泽精密铸造在研新品共计57个,已完成研发转入批产13个。截至2020年12月31日,上海万泽累计申请发明专利21项、实用新型技术专利19项,已获得授权23项,其中发明专利10项、实用新型技术专利13项。
报告期内,深汕万泽精密铸造防疫复产两手抓,适时调整生产经营计划,梳理已建及在建产线情况,对设备进行全面维保和改造,为产能提升打下基础。高温合金母合金熔炼线扩产扩批成功,单炉产量实现翻番,已具备航空发动机用先进高温合金年产150吨的量产能力。同时,深汕万泽精密铸造全覆盖、全方位、多轮次开展工艺评审,实现工艺迭代升级,夯实技术基础。截至2020年12月31日,深汕万泽精密铸造累计申请发明专利13项、实用新型专利4项,已获得授权3项,其中发明专利1项、实用新型专利2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5,256.20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0.70%;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7,672.58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8.56%;公司总资产212,576.91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资产为99976.77万元。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面临退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于2020年4月9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财政部 2017 年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 号)的规定和要求,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公司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需要进行相应调整。本次执行新收入准则将使得公司将2019年12月31日的“预收账款”在2020年1月1日按性质需要调整至新科目“合同负债”,除此之外不存在其他影响调整2020年年初数的事项。同时公司不追溯调整2019年可比数,本次新收入准则的执行不影响公司 2019 年度相关财务指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10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7)。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本期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主体较上期相比,增加2户,减少1户,其中:
①本期新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特殊目的主体、通过受托经营或承租等方式形成控制权的经营实体
②本期不再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特殊目的主体、通过委托经营或出租等方式丧失控制权的经营实体
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董事长(签名): 黄振光
二二一年四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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